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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人大擎起《监督法》首次成功监督国有资产拍卖
来源:中新广东网 日期:2007-3-3 19:34:15  编辑:omega    浏览:

  中新广东网3月2日电 (记者 索有为) 广东阳春市(县级市)人大常委会一官员今日向记者透露,该市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近日成功监督了一宗国有资产拍卖会,既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也为妥善安置职工提供了资金保证。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法》实施后的首次成功监督。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阳春市人大代表余洪辉等收到署名为“市府机关干部”寄来的一封情况反映,称阳春市毛麻纺织总厂财产的处置被暗箱操作,要求人大代表依法进行监督。

  据悉,阳春市毛麻纺织总厂投产二十多年来亏损较大,已停产多年,共欠债务一亿六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其主要债权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其债权的绝大部分以三百八十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阳春市国资公司。

  记者在阳春市政府办公室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整理的四十六号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上看到,阳春市国有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市国资公司持有的该企业债权在短时间内公开拍卖,并把阳春市毛麻纺织总厂的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来开发。

  这份会议纪要为债权转让设定了前提条件。其中一个条件是:“竞买人要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利用市毛麻纺织总厂土地进行商住开发,且开发投入资金总额的一半要以外资进入”,这个条件是“市府机关干部”向人大代表反映“暗箱操作”的主要理由。

  阳春市人大代表余洪辉等走访了五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些知情人士后,向阳春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三千多字的《关于要求监督拍卖市毛麻纺织总厂财产的建议》。《建议》说,为市毛麻纺织总厂财产拍卖设置的前提条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如果设置这样的条件,竞买人肯定寥寥无几,拍卖价格肯定不高,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所难免。《建议》还说,市毛麻纺织总厂的土地处于市区中心,市国有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确定的拍卖参考价两千七百万元人民币过低,建议提高到三千一百万元人民币。

  当时正在参加阳江市党代会的中共阳春市委书记、阳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乐荣和阳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严国平获悉情况后,委托另一位常委会负责人召开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分析人大代表送来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阳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最后作出决定,撤销四十六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开发投入资金总额的一半要以外资进入”的前提条件,同意余洪辉等人大代表提出的“拍卖参考价由两千七百万元提高到三千一百万元”的建议。并要求阳春市人民政府、阳春市人民法院依法接受监督,在拍卖会场设立代表旁听席,允许代表现场监督。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阳春市毛麻纺织总厂财产拍卖会在阳春市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参加竞买,起拍价为三千一百万元人民币,八名阳春市人大代表在代表席旁听。最后,随着阳江市财产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一锤定音,该厂财产以五千零一十万元人民币的高价拍卖成交。

  阳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严国平表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实施后,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的首次成功监督,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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