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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协会帮助农民实现致富 政府过度呵护难前行
来源:南方农村报 日期:2007-7-19 8:53:58  编辑:0662    浏览:
好孩子18年长不大

  石望镇蔬菜协会帮助农民实现致富 但政府过度呵护使其难以独立前行
  
  □记者:肖建 刘小骅 通讯员:伍志雄
  
  “如果不依赖政府,石望镇蔬菜协会能生存吗?”

  “肯定办不下去。”7月4日,阳春市石望镇蔬菜协会负责人、镇农站技术员闲子坚与莲湖村蔬菜种植专业户曾国友,对我们的问题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我们说的“不依赖政府”,是指协会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和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运作。

  联结农户共同致富

  石望镇位于阳春市东北部,全镇有耕地28368亩,其中水田22830亩、旱地5538亩。种菜是石望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来源。目前,该镇建立了一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种植苦瓜、茄子、丝瓜、豆角、四季豆、大白菜、椰菜花等品种,全年产量达1720万公斤;此外,该镇还建立了一万亩的甜玉米生产基地。由于实施间种、套种和轮作,石望几乎每一块菜地四季均有蔬菜上市,经济效益较高,一般年亩产值七八千元,碰上菜价好,收入更高。

  进入石望,顿觉当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明明白白地写在这个山区镇的土地上。这里四通八达的水泥机耕路、完善的农田排灌设施,将一望无际的蔬菜基地联结成颇具现代味道的农业生态系统。大路两旁林立的农资店、蔬菜转运收购点生意兴隆,极大地方便了生产和销售。白云深处依山傍水的村庄,新建的楼房鳞次栉比。丽日蓝天下,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石望镇大规模种植蔬菜18年,并没有套用当今流行的“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而是由千家万户自耕农以户均2-3亩的种植量形成产业规模,这种模式更容易让广大农户实现共同致富。今天的石望农村,家家富裕,户户建房,主要靠的是种菜。石望农民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发种菜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18年前成立的镇蔬菜协会——该协会给他们提供了及时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尽管这个组织结构松散的协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但它对于联结中小农户,提高种植水平,促进产品流通,形成产业规模,实现共同富裕,实在功不可没。

  协会运作全靠政府

  莲湖村村民曾国友是当地最早种菜的农户之一。他说,石望镇开始发展专业种菜,在1988年前后,当时是他和新和村的户先种,“我们从广东省农科院引进了一个名为‘英引’的苦瓜品种,一试成功,产销两旺,这样很快就把附近群众的积极性带动起来了,不到一年,新和、上莲湖、下莲湖等几个村的蔬菜种植就初具规模。”

  “但产量上去之后,就遇到了销售难问题。”

  1989年春,曾国友等10多户菜农经商讨,做出了一个应对“卖菜难”的方案:由3家菜农专责销售,以协作方式形成专业分工,专事生产的农户则以每斤菜支付2角钱的报酬,委托这3户统一销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产品的出路。

  这种由农民首创的专业分工协作,很快得到了正为解决农民蔬菜销售难而头痛的镇政府的重视。同年底,在镇政府的扶持和介入下,石望镇蔬菜协会成立,共有会员103户。

  石望镇蔬菜协会日常工作由镇农技站负责,运作经费也由镇政府和农技站筹措。政府的扶持和介入,无疑让萌芽中的农民协作组织如虎添翼,但在另一方面,18年前由农民自发形成、具有独创性的合作与自治精神,在政府的过分呵护下逐渐衰减。今天的石望镇蔬菜协会仍然在发挥着它的功能与作用,但它更像一个政府的附属机构——从协会所起的作用看,大的方面,自2000年开始,协会通过与省农科院、华南农大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每年在石望镇举办蔬菜种植培训班和科技集市,大大地加快了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了农户的种菜效益。2004年,协会还促成阳春市政府投资春湾农产品交易市场,该市场设计农产品日交易量为20万吨,成为春湾、石望、松柏等镇各类农产品最主要的交易场所,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产品流通。这两件是大的工作,对于全镇蔬菜种植形成产业化至关重要。而细微的工作也做了不少。譬如今年5月29日,协会向会员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每个会员获得价值40元钱的试用品一份,但这些产品不是厂家免费提供的,而是协会出资4000多元钱购买的。

  协会政府尚未厘清

  石望镇蔬菜协会成立18年来,从未向会员收取过会费,协会在册的基本会员数仍然维持在成立之初的100户左右,因而可以说,该协会是一个长不大的好孩子。会员数量不能扩大的直接原因是经费不足。如上次发放农药试用品,会员多了,支出就要增加。但农户入会与否几乎没有差别,协会一样给他们提供服务。因为协会与政府的功能界限模糊,协会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如技术培训班和科技集市等,免费面向所有农户。18年来,当地农民包括蔬菜协会成员“有困难,找政府”,而不是协会。别说一般农民,就连镇干部也无法厘清协会与政府的区别。如果讲推动石望农民种菜的成绩,既是协会的,更是政府的。

  “(服务菜农)这些工作,既可以协会的名义去做,也可以用政府的名义去做,这没什么不好。如果向农民收取会员费,难度就大了。”我们与当地干部交流时,他们普遍持这种看法。如果将目光局限于石望镇蔬菜协会,的确如此——既然政府有能力包办协会工作了,还有什么必要向会员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呢?因此,如何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当前实施该法的难点之一。

  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大到石望镇全局来审视农民合作,可以发现,当地大宗农产品除蔬菜外,还有水稻、红烟、水果等,再加上各类产品的流通专业户等等,今后肯定要通过不同的专业协会来实现组织化大生产,显然不是政府能够包办得了的。因此,政府如何扶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是一个更需解决的难题。

  关于这个问题,有专门研究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学者提出以下观点:

  首先,要明确政府、市场、合作社的功能边界。政府一定要明确干预的界限,在指导、扶持、管理合作社的过程中,不能无限制地把行政干预扩张到合作社的内部事务。合作社的领导人选与经济活动、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关系问题,应主要由合作社自身通过制定章程、签订合同等办法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地位,这样的农民组织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其可持续发展才有可靠的保证。政府过分介入,往往就改变了其性质。

  其次,要多采用非政府服务机构为合作社提供服务。当前,政府很难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其所需要的一切服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主要以非政府机构向合作社提供服务。对非政府机构,可以采用授权、参与、资助、优惠等多种办法,促使其服务和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当然,非政府机构不能提供的必须服务,政府应保证提供,但一旦非政府机构能够提供这些服务,政府应有计划地退出。
  
  编后语 石望镇蔬菜协会成立18年的实践,充分说明了分散的中小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种模式也是全世界先进国家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今天,政府仍然应当在扶持农民专业组织方面有所作为,可以扶上马甚至送一程,但不必像石望镇政府那样,对蔬菜协会的工作全部介入,大包大揽,否则,受其呵护的专业组织只能像石望蔬菜协会一样“长不大”。石望镇蔬菜协会具有代表性,它既反映了认识与实践方面问题,也反映了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所幸,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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